59号)所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1.工艺炉窑:均热炉、热风炉、高炉、转炉、电炉、精炼炉、加热炉、退火炉、常化炉、罩式炉、沸腾炉、干燥机、回转窑等;
2.槽罐:燃料罐、氮气球罐、重油罐、汽油罐、碱水罐、鱼雷罐、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等;
3.煤气相关设备设施:发生炉、管道、煤气柜、排水器房、风机房、煤气排送机间、阀门室等;
5.公辅设备设施:锅炉、锅炉过热器;空分塔、水冷塔;使用六氟化硫的高压电控室;电缆坑(井)、地下液压室、地下油库、焦炉地下室;污水处理池(井)、密闭循环水池、地下排污隧道;给排水等管道;磨机、一二次混合机、环冷风箱;脱硫塔、脱硫浆液箱、脱硫流化底仓、料仓、料斗、除尘器、烟道等。
1.工艺炉窑:铸造炉、保持炉、煅烧炉、铝台包、回转窑、石灰炉、熔盐炉、余热锅炉等;
2.槽罐:压缩空气储罐、真空罐、酸减罐、分解罐、沉降罐、母液罐、稀释罐、精制液体罐、煤气站电捕集罐、车载储槽、电解槽等;原燃料储罐、原料仓;
3.公辅设备设施:锅炉、除尘器、烟道;蒸汽缓冲器、压煮器、蒸发器、淋洗塔、沉灰室等;生产铝粉、锌粉雾化室等;污水处理池(井)、地下排污隧道等;煤气、给排水等管道;冷却机、磨机、脱硅机等。
1.工艺设备:预热器、分解炉、蒸压釜、篦式冷却机、回转窑、增湿塔、冷却机、烘干机、热风炉、立式磨、球磨机、选粉机、分离器;
2.煤气相关设备设施:电捕集罐、煤气发生炉及上部密闭空间、排水器室、煤气排送机间、进化设施等;
3.储库:储罐(仓)、料仓、煤粉库(地坑、仓)、筒形储存库等;
4.公辅设备设施:锅炉、管道、收粉器、喷雾干燥塔等;除尘器、烟道等;电缆沟、电梯井道等;地坑、水塔(水箱)、蓄水池、窨井、下水道、污水处理池(井)。
1.工艺设备:电炉、冲天炉、工频炉、精炼炉、退火炉、加热炉、燃气(电)干燥炉、保护气氛热处理炉等;
2.槽罐:电镀(氧化)槽、酸碱槽、油槽、电泳槽、浸漆槽,储料仓、贮罐、油罐、液氨罐等;
3.公辅设备设施:塔(釜),锅炉、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管道、烟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坑、地下润滑油室、电缆沟、电缆井等;喷漆室、探伤室、铸造坑、除尘器室等,煤气(天然气)转供设备、煤气发生炉等;污水池(井)、下水道、窨井、地下蓄水池等。
1.工艺设备:玻璃窑炉、隧道窑、马蹄炉、退火炉、煤气发生炉、碱回收炉、烤炉、烘缸、汽提塔、脱硫塔、干燥塔、蒸煮塔、氧漂塔、漂白塔、卸料塔、喷放仓、料仓、预蒸仓、反应仓、腌制池等;高压均质机、麻石除尘器、干燥机、水力碎浆机、转鼓、蒸球、喷方仓、预浸器、分离器、流浆箱、黑液槽、汽鼓、汽包、澄清器、消化器、粉碎回收容器等;
2.槽罐:原材料罐、贮糖罐、浸出罐、分离罐、浓缩罐、维持罐、糖化罐、层流罐、调浆罐、发酵罐(池)、种子罐、流加糖罐、维持罐、消泡沫剂罐、结晶罐、奶罐、储油罐、浸出罐、蒸发罐、浓缩罐、分离罐、厌氧罐、饱和罐、酒母罐、储酒罐、酸碱罐、过滤罐、搅拌混合罐、脱色桶等,冷水储槽等;
3.公辅设备设施:污水池(沟、槽)、盐液池、水处理池、沼气池(罐)、中和池(桶)、浆池等,原材料仓、恒温库、速冻库(箱)、冷库、蒸发脱水干燥房、地下泵房等,除尘器(沉降室、布袋除尘器等)、烟道等。
1.纺纱工序:清棉设备、清梳联合机设备的混棉箱体;
3.染整工序:退煮漂联合机、烧毛机、轧染联合机、热熔染色联合机、碱减量机、液流染色机、气流染色机、经轴染色机、筒子纱染色机、绞纱喷射染色机、绞纱箱式染色机、筒子纱射频烘干机、绞纱烘干机、成衣染色机、散毛染色机、散毛烘干机、罐蒸机等设备的封闭、半封闭烘燥箱、房部位;
4.公辅设备设施:锅炉、纺织空调系统的送回风道、除尘室、滤尘室以及消防水箱(池)、除尘地沟(道)、化粪池、蓄水池、窨井、电缆沟、电梯井道等。
1.工艺设备:烘丝筒、润叶(梗)筒、加香(料)筒、滚筒干燥机、浸渍器、流化床、真空回潮机、烟丝膨胀焚烧炉、箱式储丝(叶、梗)柜;
2.公辅设备设施:香精香料配制罐、二氧化碳储罐、空压分气缸、真空罐、蒸汽分汽缸、储油罐等;消防水塔(水箱)、锅炉、省煤器锅炉排烟管道、软水箱、除氧水箱、热力除氧器钠离子交换塔、中央空调风柜(风管)除尘器;地下电缆沟、地下室、管道阀门井;烟道、冷库、电梯井道;下水管道、地下水池、污水处理水池等。
窨井、下水管道、管道阀门井、电梯井道、储罐、锅炉、污水井、化粪池、粮库(仓)、冷库等。
各类井(电缆井、污水井、窨井等)、池(污水池、化粪池、沼气池、蓄水池、腌渍池等)、地沟、暗沟、坑道、下水道、地窖、地下室等。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所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都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有限空间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凡新调入有限空间作业班组职工或离岗三个月以上返岗等人员都一定要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经闭卷考试80分以上,考核合格后才能参与有限空间作业。
(5)每年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将培训教案、考勤、试卷、成绩、评估等相关材料定期归档保存。
(2)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9.5~23.5%范围内),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应
(4)在作业环境条件有几率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5)实施检测时,检测工作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 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1)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意外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上报,严禁在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有效的通风设施、有效的应急装备等保护的方法情况下施救,严禁盲目施救,如没有能力处置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启动上级预案。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持续进行通风和持续进行检测。
(2)公司应该依据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并开展日常检查,确保正常有效,状态良好;
(3)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需要的专业性较强,一般由专业医护人员、获得急救培训证书的人员或熟练掌握急救知识等人员进行。如不具备能力急救时,应根据现场真实的情况采取报120或送就近医院治疗等措施;
(4)对于存在有毒气体的地点发生人员窒息的事故,救援人员应携带隔离式呼吸器到达事故现场,正确佩戴好呼吸器后,才进入现场进行施救;
(5)对由于缺氧导致人员窒息的事故,施救人员应先强制向空间内部通风换气后才可以进行施救。采取通风换气时,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以防止氧气中毒;
(6)伤员、施救人员离开现场后,应对现场进行隔离,设置警示标识,并设专人把守现场,严禁任何无关人员擅自进入隔离区内;
(7)进行心肺复苏救治时,一定要注意受害者姿势的正确性,操作时不能用力过大或频率过快。在运送过程中,对于昏迷不醒的伤者可将其头部偏向一侧,以防呕吐物误吸入肺内导致窒息;
(8)对昏迷较深的伤者不应立足于就地抢救,而应尽快送往医院,但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人工呼吸绝不可停止,以保证大脑的供氧,防止因缺氧造成的脑神经不可逆性坏死。